健全治理体系 建立风险清单 甘肃致力根治农村食品安全痼疾
3月20日,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题新闻发布会传来消息,该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18年甘肃省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推进“食安甘肃”建设,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据介绍,2017年以来,甘肃省各地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食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先后组织开展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大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状况大治理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将农村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作为重点业态,全面实行备案登记;将农村食品仓储管理作为重点区域,全面落实“阳光仓储”要求;将农村食品配送车辆管理作为关键环节,全面开展配送车辆备案登记。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然而,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改善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努力。当前,困扰甘肃省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仍未根除,制售假冒侵权食品和“五无”食品,以及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低、小、散、乱、差”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完全解决,农村食品经营者普遍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常识和责任意识,诚信缺失、知法犯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被列入2018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打造的三大工程之一。
《意见》明确,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目标是: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及未经许可(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状况得到根本好转;继续巩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效,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整体水平上档升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今年治理工作将重点围绕:农村食品市场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农村“四小”(食品小作坊、小销售店、小餐饮、小摊点)设施条件、质量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整治,重拳打击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遏制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农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四小”业态日常监管,加大农村食品抽检力度。
《意见》强调,各级监管单位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规范行动,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建立“基地+批发市场→集中配送企业→农村销售点”的全程可追溯供销体系,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与农村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深入开展食品法律法规教育,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落实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筹与督查考核,落实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加强与农牧、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纳入年度考核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内容,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整体推进,确有实效。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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