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药协会成立中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作者:王泽议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6-28 09:48

  6月25日,中国中药协会中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成立大会暨中药人才培养战略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在会上指出,当前我国中药人员队伍总体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素质高、技能强的人才严重缺乏。为此,中国中药协会决定成立中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以加强中药人才队伍建设。

  房书亭说,发展中医药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战略措施,已经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文交流、促进中西方文化互学互鉴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增进人类健康福祉、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共识。随着我国中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需求,中药人员队伍总体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素质高、技能强的人才严重缺乏。为解决这一制约中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必须加速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中药队伍的整体水平,建设一支技术精湛、操作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中药人才队伍,以适应我国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助推中药事业快速发展。

  成立中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旨在建立和完善中药行业人才培养培训与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符合中药特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标准,建立中药行业人员岗位职业证书制度,积极拓展行业技能人才评价通道,建立多元人才培养机制,弘扬中药文化,促进中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中药行业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

  据悉,中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将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一、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目录清单,结合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开展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完善“中药行业专业能力证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提高中药行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中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将建立“中药行业专业能力证书”制度。组织开展中药专业技术培训、师资培训、远程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对参加上述培训合格者,颁发“中药行业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岗位执业的凭证。

  三、建立中药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通过组织省级或区域中药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人才。

  四、建立中药科普公益大讲堂。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开设中药学科专题讲座,普及中药知识,弘扬中药文化。让更多人了解中药,应用中药防病治病。

  五、建立“中药实训基地”认定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结合我国中药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功能定位,依托高等中医药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骨干中药企业,挖掘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中药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完善职业培训的实训基地支撑;发挥高等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教育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引进国内外示范项目,完善职业培训的多元智力支撑。建立实训基地认定和退出机制。

  六、组织开展与中药相关的法律、政策、科研、技术、管理、知识产权、市场等信息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型原辅材料和新产品的鉴定、推广及转让等相关工作。根据市场和中药行业发展的需要,组织相关展览及技术交流活动。

  七、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和行业交流活动,帮助中药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升竞争能力,增强创新能力。

  八、受政府有关部门或中国中药协会委托,参与制定、修订中药行业质量技术标准、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资格)标准,并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九、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中药行业培训工作自律约束机制,规范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行为,加强监督,为中药人才培养培训创造良好环境。

  十、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合作,在该台“国际在线栏目”开辟中医药专题,采用67种语言,通过网络、多媒体等形式,向187个国家和地区传播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开展与国际传统医药社团等非政府组织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十一、加强与地方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联系与工作交流。

  十二、承办中国中药协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会上,中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分别与国家开放大学丰台分校、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栏目”就中药人才培养培训、中医药文化传播等内容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协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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