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河南新农合报销范围

  • 作者:王平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9-21 11:33

  日前,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传来消息,从9月1日起,河南省将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具体纳入情况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纳入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吉非替尼(易瑞沙)及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纳入新农合门诊重大疾病救治范围,补偿比例为70%。今后,慢性乙型肝炎和非小细胞肺癌参合患者使用这3种药物治疗,医药费用负担将大大减轻。为最大程度地减轻参合患者负担,河南通过和生产厂家进一步谈判,推出两种肺癌靶向治疗药物的相应买赠政策:购买易瑞沙8个月(24盒)后,慈善机构终生赠药;购买凯美纳38盒后,慈善机构终生赠药。

  同时,该省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规范管理纳入新农合门诊重大疾病救治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补偿范围的贵重特定药品,加强药品处方管理,实行特定药品包装回收制度。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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