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碘缺乏病 食盐加碘仍是长期国策
缺碘的危害不只是粗脖子
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不够而致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所引发的一系列疾病的总称,其最主要的临床表现为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碘缺乏病防治研究所所长苏晓辉教授介绍,碘缺乏病的危害不仅仅是颈部肿大,而且影响身体生长发育,尤其是智力发育。最明显的是地方性克汀病,即指以智力残疾为主要特征并伴有精神综合征或甲状腺功能低下的一种疾病。还有涉及人群更多且具有隐匿性智力偏低的亚克汀病。
碘缺乏在人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表现形式不一,孕妇碘缺乏会阻碍胎儿的脑发育,严重者还会导致流产、胎儿畸形和死亡;胎儿碘缺乏会引发大脑发育不可逆的损害,其最严重后果就是新生儿克汀病,并伴随终身;儿童和青春期碘缺乏会形成甲状腺肿大、智力和体格发育等障碍;成人碘缺乏会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及其他相应的甲状腺疾病。
苏晓辉教授指出,我国是碘缺乏病流行比较广泛的国家,全国各省(区、市)均存在不同程度碘缺乏环境。20世纪90年代估计,全国约有7.2亿人生活在缺碘地区,分布于1762个县、26854个乡。
食盐加碘为国际上公认的措施
苏晓辉教授指出,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食盐加碘是国际上公认的防治碘缺乏病的主导措施,符合长期性、日常性、生活化补碘原则,是一种安全、有效、简便、廉价的补碘途径。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缺碘,尤其山区、丘陵、河谷地带和河流冲刷地区缺碘更严重,从日常一般食物中补碘很难保证人体的生理需求,而人体对碘的储存能力有限。因此,唯有长期坚持食用碘盐的有效途径。从1994年起,全国采取了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策略。
随着综合防治措施的全面实施,我国居民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提高,人群碘营养水平明显改善,病情大幅度下降。到2015年底,我国省级水平上28个省(区、市)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苏晓辉教授介绍说,为了实施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从1995年开始,我国开展了全国性的碘缺乏病监测和专项重点调查工作,根据碘缺乏病监测和专项调查结果,已对我国食盐碘含量进行了3次调整。最近一次调整是2011年,已将盐碘含量由全国统一的35±15毫克/千克,调整为每千克含20、25、30毫克3种,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省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的盐碘含量标准。2014年碘缺乏病病情监测结果显示,8~10岁儿童和孕妇尿碘中位数均处于国际组织界定的碘营养适宜范围内,并没有“补碘过量”迹象。
没有证据表明补碘与甲状腺癌有关
苏晓辉教授指出,目前,随着食盐加碘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因碘缺乏所致严重症状已经较为罕见,群众对碘缺乏病危害不再忧虑,但出现了食盐加碘过量的担心。一是沿海省份居民认为他们吃的海带、海产品等食物含碘量丰富,再食用碘盐害怕碘摄入量过高;二是居民担心食用碘盐与肿瘤发生有关。对上述问题,原卫生部曾于2009年组织开展了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居民普遍食用合格碘盐的情况下,我国沿海地区成人、哺乳妇女和儿童的碘营养处于基本适宜水平;我国沿海地区居民主要水产品摄入量并不高,水产品不是膳食碘摄入的主要来源,碘盐对碘摄入量的贡献率在60%以上。
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设立了“微量营养素缺乏的控制与干预”的行业基金项目,通过此研究和国内外其他学者的研究,均表明没有直接证据确认碘摄入量增加与甲状腺癌的发生相关。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无论居民碘摄入量增加、稳定或下降,其甲状腺癌的发生率均增多,主要以甲状腺微小癌上升为主。究其原因,国内外大多数学者认为,当前甲状腺癌的“流行”与鼓励甲状腺筛查等原因有关联。
苏晓辉教授介绍,今后我国仍将继续坚持并完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在碘缺乏地区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的措施。在普及碘盐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销售点,为那些不适宜食用碘盐的甲状腺疾病等患者购买不加碘食盐提供便利;在高水碘地区继续停供碘盐,甚至改水;对碘盐普及困难的西部贫困地区,继续实施碘盐价格补贴和贫困人口免费供应碘盐的政策,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对高危人群应急强化补碘。(衣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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