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上水平--2016年河南药品流通专项整治成效显现

  • 作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7-01-25 11:05

  近日,笔者在郑州一家药店碰到前来买药的王先生,他表示昨日来药店买药时,因没有医师开具的处方,没能买到想要的处方药。今天拿了执业医师的处方过来,才买到了所需的药品。对于这种“不方便”,王先生表示了理解与支持。

  2016年,在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中,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始终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上水平,有效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找出症结 研判风险

  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发生后,河南省各地市迅速开展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依法处置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者。河南省局组成3个调研组深入6个地市、12个县的24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暗访、座谈、邀请专家研讨等方式,找问题症结,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016年4月15日,河南省局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河南省局科学配置监管资源,采集检查、检验、监测和媒体披露信息中的风险信号,通过分析研判,确定了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企业,提出“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个覆盖,划定三个节点,提出五项要求,把握六个关系,明确八个重点”的工作思路,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即围绕“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药品购销渠道正常,确保药品流通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对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全覆盖检查。

  落实责任 交叉执法

  为落实监管责任,2016年7月19日,该局又召开了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是抓住监督检查的关键点。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十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场所、票据、来源、流向、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等内容。二是找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明确以上下游延伸检查为切入点,对购销双方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企业计算机系统为切入点,对企业计算机系统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企业财务系统记录为切入点,对企业财务账目真实性进行检查;以特殊药品为切入点,对企业特殊药品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以生物制品(疫苗)为切入点,对企业冷链建设进行检查。三是聚力监督检查突破点。对未按规定时限上报自查报告的企业必查;对2013年以来接到过投诉举报,反映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必查;对2013年以来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过处罚的企业必查;对经各地风险评估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必查。

  结合河南省实际,该局印发了《全省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导检查及重点企业异地交叉检查方案》,确定了81家重点检查对象。从全省范围内抽调121名检查员,组成21个飞行检查组,对重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异地交叉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全省共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7家,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10家,撤销GSP证书25家,收回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96家。

  科学总结 建立机制

  2016年11月10日,该局召开“深化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下阶段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过程中,该局将专项整治同监管工作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从严格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入手,研究起草了药品质量风险研判制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等长效机制制度。

  据了解,该局“严格准入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集中整治”三结合的药品监管工作对推进药品流通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起到了重要作用。河南省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由2005年的1700多家,通过重组、整合为现在的304家。药品批发企业按人口比例相对数全国最少,平均35.27万人/家,行业的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2家,超50亿元企业3家,超10亿元企业22家,排名前五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省销售总额的41.7%。(卫跃川  杨国猛  孙永强  冯欢欢 )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