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快发展食品冷链物流 2020年形成体系

  • 2018-02-26 12:51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医药报记者 叶阳欢 报道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


  《意见》提出,到2020年,吉林省将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上下游衔接、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贯通三次产业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在长春、吉林、延边等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和具备一定冷链物流需求的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冷链物流园区(中心),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农产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意见》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与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深度合作,为小型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条件。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冷链物流社会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推进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机构建立冷链流通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冷链流通数据采集存储系统,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查,满足企业内部管理及外部监管需求。


  《意见》还鼓励生产及销售企业引入二维码信息查询系统,供消费者查询产品采用标准和流通环节储运温度等信息。吉林将继续加大对各冷冻食品经营者、超市的日常巡查检查,依法检查经营者低温冷藏食品摆放在常温下销售、未按照要求将食品存放在冷柜中、冷柜温度明显不达标等违反保存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防范和消除销售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意见》提出,将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及时将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将全面加强对冷链物流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形成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的氛围。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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