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安全用药月”: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
随着河南、湖北、云南等地相继开启安全用药月活动,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于10月中旬全面启动。
寻找身边最美药师、药品安全校园行、“正确认识疫苗”科普公益行动,以及首届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论坛、药品安全系列电视节目、2018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中国药师周”系列科普公益活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的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让公众翘首以盼,充满期待。
这些别具一格的重点活动烘托着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主题: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安全用药,离不开公众药品科学素质的提升。自2011年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以来,通过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连年持续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尤其是近年来,得益于国家日益重视科普工作,药品科普投入、科普人才、科技站所数量等明显增长,药品科普内容、传播形式更加丰富,推动了我国公民药品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升。
培养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学素质,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为此,我们要不断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共同策划好一年一度的安全用药月活动,共同开展药品科普宣传。药品科普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活动;要动员和发动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要加强与社会公众层面的沟通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通过组建执业药师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等,壮大科普宣传队伍,使之逐步成为面向公众宣传的核心力量。
英国思想家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过:“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其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与广度。”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要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扩大系统内各级部门和单位所属媒体的社会影响,建立药监公众服务平台。
做好药品科普宣传,提升“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品牌效应,从长远来看还需要培育市场,发展科普产业。无论是在科普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上,还是在科普产品的创造、传播、推广上,或是在科普市场的培育和拓展上,市场之手能弥补公共供给的不足,提升传播效果。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成立两年来为安全用药月活动提供科普产品与服务的实践已印证了这一点。
假药泛滥是社会之耻,也是国家之患,因为其直逼公共安全的底线。维护药品安全,不仅关乎生命尊严,更关乎国家形象,必须拿出“重典治乱”的勇气打击假药。因此,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要注重与监管工作的呼应与衔接,加强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参与打假治劣的积极性;加强与药品监管措施相关服务信息的发布,以提高公众自我辨别能力,从消费终端铲除假劣药品存在的土壤。
今年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是在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期间开展的一项全国性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尤为重要。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维护好“全国安全用药月”这一药品监管部门服务群众的工作品牌;要严格纪律要求,活动中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要展现药监新作为,塑造药监新形象,确保机构改革与安全用药月活动两手抓、两促进。
(责任编辑:)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