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 2019-04-18 16:10
  • 作者:高志勇 郭志强
  • 来源:医药卫生报

  记者4月16日从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此次行动旨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4月25日前,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所有在药品零售企业注册执业的药师一并开展自查。


  自5月初至9月中旬,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上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为了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通报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并通报给相关部门。(记者高志勇  通讯员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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