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全: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药监卫士”
图为高志全生前工作照。(资料图片)
山西省中阳县起伏连绵的黄土高坡上,有一处低矮的黄土包,这里长眠着“药监卫士”高志全(1964~2002)。
一纸公文、一枚公章,2002年4月,高志全被任命为原山西省吕梁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中阳分局首任局长。没有工作经验,也没有人马队伍,中阳县的药品监管工作从零开始,高志全凡事亲力亲为,为守护一方百姓用药安全尽心竭力。从踏进药监局门槛的第一天起,他就像铆钉一样,紧紧铆在了药监这个光荣而神圣的事业上。
2002年9月,在全县统一开展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中,高志全依法查处了该县金罗镇一家无证销售药品并经营假药的个体门诊部,当事人及其家属无理取闹并对高志全威胁恐吓,而高志全毫不退缩,依旧秉公执法。2002年10月12日,当事人家属蓄谋报复,将高志全残忍杀害。遇害时,高志全年仅38岁。
高志全牺牲的消息传出后,震惊全县、全省,更震惊药监系统。2003年11月6日,高志全被山西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2003年11月19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批示,在全系统开展向高志全同志学习的活动。同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指出,高志全同志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一名药监卫士的神圣使命,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无私奉献、正气凛然、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体现了药品监管工作者勇于坚持真理、不畏强暴的崇高精神。2004年1月,原人事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追授高志全“药监卫士”荣誉称号。(记者康绍博)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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