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浙产美妆”立稳全国化妆品产业第一方阵 ——浙江省药监部门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巡礼

  • 2020-03-19 09:40
  • 作者:陈燕飞 徐伟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从湖州美妆小镇,到金华彩妆产业园区,从义乌国际化妆品商贸城,到杭州天猫网络经营平台,化妆品产业为浙江再添一道亮丽风景,诠释着秀美浙江的时尚风采。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9年浙江省化妆品监管工作交出了一份不俗的答卷:全省化妆品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值400多亿元,化妆品进出口额达157亿元;“浙产美妆”的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均显著提升。这一切都与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


今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化妆品监管工作围绕“保安全、促发展、争一流”三大目标,力争让“浙产美妆”继续立稳全国化妆品产业发展第一方阵。


2019 回望来路 不负使命


2019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严防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创新探索监管方式,规范化妆品行业发展;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2019年,浙江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9.4%,群众对美妆消费的总体满意度达96.19%。“浙产美妆”站上全国化妆品产业发展第一方阵。


浙江


安全监管  防控风险守底线


2019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化妆品飞行检查和抽检,全年共完成对219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并监督落实整改和处罚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完成2203批次化妆品抽检,发现不合格和问题产品87批次,总体问题发现率4%。其中,抽检省内生产产品696批次,产品合格率达99.4%。


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还开展了染发产品专项检查和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摸清全省66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底数,全面开展检查并抽检相关产品144批次,责令22家企业整改。


同时,浙江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深入推进。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构建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盟,2019年共审核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5754例,实现每百万人口105.72例。


创新方式  勇于探索促规范


2019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被纳入浙江省政府“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列入省政府考核重点工作绩效目标。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创建110条示范街、1134家示范商场、13070家示范经营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明显,有效保障了群众用妆安全。


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还大力推进对网络经营化妆品的智慧监管,对全省36家主要网络经营平台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平台清理问题产品11.53万个、违法产品信息1.11万条、虚假资质信息9000余条,立案查处22起;与阿里巴巴公司签订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建立网售化妆品准入“智慧审核”系统。


优化服务  时尚产业添动能


2019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谋划提升“浙产美妆”产业布局,常态化开展“三服务”工作,全年服务化妆品企业90家次,向浙江省政府报送关于打造浙江省千亿级美妆产业的建议专报,创新提出“一中心、两基地、三平台”(“一中心”指将杭州市打造成为浙江化妆品研发、设计、营销中心;“两基地”为以湖州美妆小镇和金华彩妆产业园区为两大化妆品生产和上下游配套产业基地;“三平台”分别为以杭州为中心的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义乌为中心的化妆品出口商贸平台和以宁波等地区为中心的进口化妆品产业平台)化妆品产业布局和推进浙江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获得有关领导批示。


为深化改革加速产品上市,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优化生产许可服务,在湖州、金华、义乌增设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和柔性服务站,加快企业投产和产品上市速度。截至2019年底,浙江省新开办化妆品企业65家,新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3.3万个;化妆品进口货值111.8亿元,增幅达30.1%。“浙产美妆”立稳全国产业发展第一方阵。


强化能力  监管水平上台阶


2019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举办全省监管人员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班3期,培训市县所监管人员600余人次;组织省、市药检机构技术骨干和部分监管人员赴德国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价与动物替代试验方法应用及研究培训学习和交流。


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全年开展化妆品知识“五进”宣传50多场,组织举办以“安全用妆 点靓生活”为主题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360多场次,受众达220余万人次。


此外,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还积极参与法规建设工作。全面参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10余项配套规章、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完成国家药监局委托的化妆品备案后审查要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办法3项课题。


2020 展望未来 全力以赴


2020年,浙江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将按照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浙江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争一流”三大目标,积极推进“法规宣贯年、体系构建年、安全提升年、科创加油年”活动,保障群众用妆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


强化体系构建和法规宣贯


继续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化妆品规章、规范制修订工作和顶层设计;按照浙江省药监局“1+3+1+X”体系构建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出台浙江省化妆品监管相关制度文件,完善和统一审评、检查等各项标准,确保化妆品监管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


为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将进一步明晰省、市、县三级化妆品监管事权划分,全面构建起“县级管日常、市级管重点、省级管风险”的新机制;同时,推进化妆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和专业化审评队伍建设,提高化妆品监管工作针对性和覆盖面。


此外,还将加强化妆品治理能力建设,以实施“三个百场”宣教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化妆品相关法规宣贯,努力完成化妆品监管人员、生产企业负责人、社会监督员队伍全覆盖轮训。


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风险


省、市两级监管部门将飞行检查化妆品企业不少于200家,重点加强对婴幼儿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进口产品企业等重点单位的监管;继续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探索对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方式;结合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继续加强产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全年计划完成化妆品抽检2400批次以上。


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今年,将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不少于50份/百万人,并探索问题产品监测和警戒机制,从监测报告要线索,确保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第一时间得到调查和处置。


此外,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核查处置责任,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防发生“灰犀牛”事件(大概率且影响巨大的潜在危机)。


示范引领压实企业责任


以实施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遴选树立一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示范企业,打造一批“放心工厂”。推动示范企业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保证质量安全;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生产企业分级管理体系,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启动“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新三年提升行动,在全省打造11个美妆放心消费示范街区、200家示范商场和1000家以上示范经营单位;推进分类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化妆品批发市场、连锁总部、品牌总部的规范指导,有效规范化妆品主流市场渠道。


同时,深化网络经营智慧管理高效模式,严格实施化妆品网络管理相关法规要求,推进省内主流电商平台落实管理责任,推进与阿里巴巴等大型平台的合作试点,切实发挥“智慧审核”作用。


改革服务助推产业发展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新要求,实现化妆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将在全国率先启动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积分制和量化分级改革试点;实施化妆品“阳光审评”,建立备案管理月度评析和警示机制,助推行业提升备案速度。


以“一中心、两基地、三平台”建设为重点,助力打造千亿元级浙江美妆产业。为湖州美妆小镇、金华彩妆产业园区等平台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宣传助力;指导支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打造化妆品创新监管服务示范区,推进监管与发展双向互动。


加强浙产优质化妆品品牌宣传,开展“美妆助力美好生活”行动,协助“浙产美妆”品牌评选,推动重点品牌、重点产业与有关电商平台的对接。引导开展“浙产美妆”标准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浙产美妆”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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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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