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强化化妆品风险防控提升监管效能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消费者在美容机构或场所使用面部或身体类等化妆品时,应注意产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应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不应使用误导消费者的绝对化用语等”……2月7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春节期间化妆品消费警示,规避消费误区,远离安全风险,保障公众节日期间化妆品使用、生命安全。这是该局持续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的一个缩影。
吉林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该局不断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力度,严格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化妆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法规落实
2020年5月25—31日,吉林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以“安全用妆,伴您同行”为主题的2020年吉林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不断强化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图为吉林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金波(左二)调研化妆品生产企业。
活动期间,该局以线上宣传为主,采取发布科普宣传片和科普宣传短视频、开展公益网络课程、举办网络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吉林都市频道连续7天每晚播放4个宣传短视频,共计28次,并通过快手、抖音、微博、头条中都市频道账号同步播放。组织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化妆品质量安全网络公益课程”学习2519人次,参加“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2081人次,全省监管人员参加全员培训1564人次,各类媒体宣传报道6268条次。与省安全监测中心共同开展了“化妆品安全科普进社区”活动,提供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开发制作了化妆品网上学习系统,并组织全省63名化妆品检查员进入系统学习,年底对学习情况进行评比。印制科普宣传布袋500个,营造了良好的主题活动舆论氛围。
同时,吉林各地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等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观看化妆品质量安全网络公益课程,参加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引导电商平台和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在化妆品展示网页上发布安全提示语;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安全水平
吉林省药监局组建化妆品备案指导服务组,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咨询答疑和现场指导服务,在对吉林黄栀花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期间发现,该企业虽然有丰富的药品生产经验,但对化妆品法规了解不够,检查组在核查企业生产条件的同时对管理人员进行化妆品法规解读和普法宣传,并针对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在对吉林洁洁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期间发现企业制定的文件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查组利用两天时间,加班加点帮助企业对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105条内容进行逐条解析,耐心解答企业有关备案、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问题,并为企业讲解了日常生产管理相关法规知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
同时,该局积极协调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快手、抖音等新兴媒体,将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有关《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精髓要义、权威解读、新规亮点、导学口诀、新旧对照表等内容及时转发,共同组织学习,形成了“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全媒体、全覆盖集中宣传态势,并通过微信群实时解答企业通过互联网、电话咨询的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备案等相关问题,助力化妆品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2020年,吉林省药监局抓住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化妆品长效监管体系,遏制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管。2020年对8户新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许可现场核查14次,对申请增加生产范围、迁址的6户生产企业开展7次现场核查。重点对生产多品种、疫情期间“先证后查”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全年完成对15户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选出A级企业19户、B级企业14户、C级企业3户、未评定7户(新开办、异地迁址等)。年内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实现全覆盖。
图为吉林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金波(左二)调研化妆品生产企业。
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创新对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网络经营者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化妆品批发企业、连锁美容美发机构、较大规模化妆品经营单位建档率达到100%。
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违法违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行动,对全省236家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118户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药品597种、医疗器械731种(件)、化妆品1061种,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16台次。
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对无证生产、非法添加、生产经营假冒化妆品及国家监督抽检、省级监督抽检等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2020年全省化妆品案件查办数量较2019年增加68%。
强化风险防控减少安全隐患
2020年,吉林省药监局全面落实《吉林省关于加快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遴选招录化妆品检查员,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将通过审核的71人列为入围化妆品检查员人选并向社会发布,旨在强化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提高化妆品监管人员能力水平,积极推进化妆品领域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在提升化妆品备案工作质量方面,该局制发《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流程、规范检查内容,细化工作要求,要求各地每个季度上报“备案后检查情况报表”,切实做好化妆品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备案后检查工作。化妆品备案工作在2020年国家局考核中进入了第一档次。
在加大化妆品监督抽检力度方面,持续加强对婴幼儿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585批次、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200批次,对抽检发现的6批次问题产品进行了及时处置,定期发布化妆品抽检质量公告。
在提高不良反应风险监测能力方面,积极开展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基地申报工作,2020年,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达到272个,共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854份,折算每百万人口105份。
吉林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坚持一手抓保障质量安全本职,一手抓促进产业发展主责,进一步构建起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使企业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内生动力,提高质量水平,塑造优质诚信品牌形象,努力打造监管和发展齐头并进的“双赢”局面。(叶阳欢)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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