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措并举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贯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在即,为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率,5月17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方案》明确了《条例》学习宣贯的六项重点任务,即开设宣传专栏、广泛印发宣传材料、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开展普法有奖答题活动、加快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对每项重点工作指明责任单位,确保宣贯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方案》要求,对《条例》的宣传要创新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类媒介作用。山东省药监局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依托,采取开设专题专栏、专家解读以及政策图解、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主动宣传《条例》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则通过当地媒体及门户网站进行积极宣传。除了发布宣传信息,山东省药监局还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奖答题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用,加深全行业对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运用。
对《条例》的宣传还将入企业、进社区。山东省药监局组织编制通俗易懂的《条例》宣传画、宣传手册,按照监管职责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向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生产经营企业、社区等发放张贴宣传画,向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和公众发放宣传手册。
此外,全省药监系统还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山东省药监局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的形式,组织对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省局各检查分局、直属单位和省级检查员进行培训;各检查分局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生产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监管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人员等进行培训。
加快修订完善的配套制度同样是重点工作之一。山东省药监局将配合国家药监局做好《条例》有关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并调整权责清单,更新政务窗口相关信息,根据《条例》推进省局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确保与《条例》有序衔接。
在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山东省药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举措,加强审评审批和检查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督导和指导,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应用。持续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医疗器械监督检查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企业网络监测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除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贯,山东全省药监部门还将以《条例》的宣贯为契机,全力推进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服务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齐桂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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