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进入快车道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相关领导批示要求,7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成立了辽宁省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全省药品(含疫苗)监管工作。
据悉,辽宁省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强化药品安全协调协作、防范重大药品安全风险、研究解决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等职责。同时,协同推进药品安全工作,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着力提升药品安全共治水平,切实加强药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
辽宁省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辽宁省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围绕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目标,明确了6项基本原则、14项重点任务和4项工作要求,突出明确了疫苗监管能力建设、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并要求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合办案、人员支撑,切实完善省、市、县三级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形成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一盘棋”格局。
此外,辽宁省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药品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框架思路》,明确信息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制度,药品领域省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批准证书及批件100%实现电子化,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制定印发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启动省级药品检查员推荐工作;启动《辽宁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将于年底前印发实施。(白秀武)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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