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监局加快中药配方颗粒制度化建设

  • 2021-11-05 20:25
  • 作者:谭彩丹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谭彩丹)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精神,立足实际,加快中药配方颗粒制度建设,密集推出相关工作方案、工作程序、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完成省级标准制定229个,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保障临床需求,促进行业发展,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解百姓燃眉之急。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公告要求自11月1日起,配方颗粒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省级标准,不具有国家标准或省级标准的不得上市销售。市场常规配方颗粒品种约400个,而国家标准只有196个,省级标准的建立迫在眉睫。制定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工作量大,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为此,江西省药监局抓紧部署,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审评机构、检验机构、医疗机构等20余个单位(部门)召开标准部署、推进会议4次,组织近100人次专家召开审评专家会12次,及时出台《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和《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目前,历时2个月已出台省级标准229个,后续还将陆续出台省级标准。


  助企业抢占先机。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公告意味着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结束,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期。为推动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紧跟国家步伐、抓住发展机遇,省药监局组织认证审评、检验检测技术专家30余人次,深入企业一线,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相关政策、技术要求进行互动交流,为企业超前谋划、提前布局奠定基础。同时,省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对企业开展现场办公,就加强生产工艺、临床疗效比对、质量控制、稳定性等研究、管理与执行进行指导,帮扶企业加快研究、上市进程。目前,江西省药品生产企业正抓紧布局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市场有望迎来快速增长期。


  促行业规范发展。为规范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销售、使用管理,推动中药配方颗粒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真正让科学、便捷的中药配方颗粒惠及医患,江西省药监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明确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要求,引导企业加快研发、规范生产、保障质量,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处方审核、调剂管理,将相关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和省级科技计划,加强产业行业管理,不断带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推动中药标准化、客观化、现代化、国际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医药强省战略。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