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守正创新 聚焦主业服务监管——山东省药监局各区域检查分局、直属单位工作亮点盘点
2020年4月,山东省药监局6个区域检查分局相继挂牌成立。作为山东省药监局深入全省各地的触角,各分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现场检查、复查工作,承担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复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高质量完成省药监局交办事务,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作为山东省药监局直属单位,为检验检测、审评审批、药物警戒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一分局
“三对策”防范委托生产安全风险隐患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一分局(以下简称一分局)位于济南市,辖区涵盖济南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四地。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施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全面实施,山东省涌现出一批持有B类生产许可证的MAH(即委托生产的MAH,以下简称B类MAH),其中60%以上聚集在一分局辖区,给监管带来新挑战。
自2021年3月起,一分局先后对12家B类MAH、3家受托生产企业进行调研并组织座谈,跟踪了解企业履行药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情况。调研发现,辖区内大部分B类MAH的优势是药品研发,在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另外,由于B类MAH注册地和受托生产企业往往不在同一区域,异地分段管理也给监管造成一定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一分局积极探索加强B类MAH监管对策。一是严格执行许可标准,要求B类MAH构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经验,能够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切实担负审核放行职责。二是加强监管信息交流,推动尽快出台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和联合检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流程和标准,依法加大对B类MAH持有产品的监管与抽检工作力度。三是完善责任体系,针对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动尽快构建完善民事责任体系,通过质量保证协议和严格的监督机制,明晰委托生产双方的责任,切实保障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图为区域检查第一分局监管人员在辖区调研MAH制度下研究机构类企业质量安全风险。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二分局
检查档案“三档并存”提高监管效能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二分局(以下简称二分局)位于青岛市,辖区涵盖青岛市和潍坊市两地。为高效推进“三查一交办”主责主业,二分局探索以年度纸质档案、对应企业档案、分局电子档案“三档并存”模式建立检查档案。
在完成与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潍坊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交接后,二分局按照药品生产、药品市场、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4个监管环节,对应成立4个业务工作组,逐一对监管对象清底建档。档案内容涵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行政处罚、调查约谈、风险评定6部分。
在工作实践中,二分局坚持以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报备、有通知、有记录、有上传、有整改、有复查的“八有”要求规范监督检查,并按照监管环节、年度、检查类别分类存档。同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信息平台、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山东省药监局日常监管系统(药品安全智慧平台)、山东省药监局抽样检验与风险分析系统等,形成考核档案。此外,二分局还统一建立了检查记录电子文档的管理、存储模式,将检查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照片、扫描件等资料存入分局电子档案,以超链接形式链接到检查台账中,形成分局电子档案。
“三档并存”模式既能够直观、动态地体现各环节工作进度,保证监管工作痕迹可追溯、效果可评估,又能为确定下年度检查重点、检查频次提供决策依据。目前,二分局已对辖区内1121家“两品一械”持证企业建立了档案,辖区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
“全程说理式”检查让监管有力度有温度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以下简称三分局)位于淄博市,辖区涵盖淄博市、东营市、滨州市三地。在日常监管中,三分局探索建立了“全程说理式”检查工作模式,努力让监管有力度、有温度。
“全程说理式”检查工作模式,即在履职中充分运用说理方式,将事理、法理、道理、情理融为一体,贯穿于检查工作全过程。该模式注重释法交流,努力让企业感受到山东省药监部门服务产业发展的温度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初心。
检查开始前,检查组将首次会议开成政策法规宣贯会,除通知被检查单位检查范围、宣读检查纪律外,还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全程释法,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即问即答即解释,为被检查单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预判可能带来的风险,让企业人员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检查结束后,将末次会议开成教育约谈会,向被检查单位约谈式通报现场检查情况,解释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提出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改正,防患于未然。
“全程说理式”检查工作模式对检查工作实行闭环落实,对检查计划制定、预备会召开、方案制定、报告起草、复查整改步骤、总结评估、会商交流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目前,三分局已对辖区内538家单位按照高中低风险进行分类,将检查任务按照轻重缓急要求分列,实施清单管理,以确保检查、复查工作职责落实。自2020年4月组建以来,三分局已累计检查企业1134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企业完成整改。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四分局
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提升中药材质量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四分局(以下简称四分局)位于烟台市,辖区涵盖烟台市、威海市两地。2021年以来,四分局充分运用“党建+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推动辖区道地中药材种植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从种植源头提升中药材质量。
在烟台市莱阳市,四分局指导高格庄镇胡城村党支部、莱阳市北沙参产销合作社、山东鸿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启动道地药材北沙参产业再造工程,目前一期20亩的北沙参科研试验田已经就位。在莱州市,四分局党支部联合山东省药监局药品生产处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组织专家、企业骨干实地调研,帮助文峰路街道田家村党支部坚定中药材种植信心。目前,该村党支部已与中药饮片企业合作开展决明子、急性子等中药材探索性种植。在牟平区,帮扶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指导当地农户开展颠茄草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实现选地标准、种子来源、种植过程、农药施肥、采收加工“五统一”,2021年,该企业在牟平区采购颠茄草超过500吨。
在威海市文登区,四分局与当地政府、协会、骨干企业建立协作机制,以质量促发展。该分局指导文登区成立西洋参产业办公室,组建西洋参产业协会,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培育优质高产品种,每年为参农免费检测300多批次,从源头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西洋参进入市场;指导部分骨干企业运用GPRS远程数据传输技术、串口通信、云服务等手段进行规模化、规范化种植,中药饮片实现从种植到加工全程可追溯。
图为区域检查第四分局监管人员在莱阳市调研北沙参种植情况。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五分局
组织开展药品生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五分局(以下简称五分局)位于临沂市,辖区涵盖临沂市、日照市、枣庄市三地。2021年,五分局紧密对接地方政府,协同做好监管工作,在药品生产企业较集中的临沂市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生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行动中,五分局牵头成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联合临沂市各县区相关部门督促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企业自查阶段,五分局两次针对自查自纠行动较慢的企业召开专题风险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行动有序推进。针对企业自查和专班督查发现的问题,五分局向7家药品生产企业发出告诫信,约谈药品生产企业7家,对6家企业采取暂停生产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对3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此外,五分局还针对企业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举办两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知识培训班,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助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在整治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持续开展全面自检并成立药品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建立风险报告奖惩制度,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得到提升。经过整治,企业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消除,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五分局将继续协同三市地方政府强化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上市药品合格率100%,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图为区域检查第五分局组织开展的药品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监管人员在一家企业查看生产关键环节数据。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六分局
立足职能助推医药产业发展
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六分局(以下简称六分局)位于菏泽市,辖区涵盖菏泽市、济宁市两地。2021年,六分局在扎实做好“三查一交办”工作的同时,以“有为才有位”的工作思路,统筹谋划新思路,积极探索新举措,服务辖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分局班子带队深入药品企业开展重点医药项目调研,跟进了解企业服务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上联下达的枢纽作用,做好国家有关政策宣贯工作,帮助企业把握药品经营发展形势和方向,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目前,辖区已有16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成功重组,4家企业正在重组当中。六分局紧密关注国家政策走向,积极争取各类试点在辖区先行,指导企业开展“集团内生产经营药品直调业务”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利用政策红利。
同时,六分局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辖区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献言献策。该分局加强与专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接交流,参与地方医药项目论证等工作。截至目前,六分局共帮助菏泽医药港签约项目18个,涉及基因重组疫苗、纳米抗癌药物、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签约总投资额达100多亿元。基于辖区中药材资源优势,六分局积极推动中药企业与当地政府开展合作,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目前,菏泽市委市政府已分别与山东省药监局及中药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启动道地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建设共计5000亩。
图为区域检查第六分局监管人员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风险防控检查。(颜彩虹 摄)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促进科研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食药检院)作为山东省药监局直属单位,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和科研职责,在监督检验、注册备案检验、评价性检验、风险监测、标准制修订以及科研等方面为山东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近年来,食药检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不断夯实创新基础,营造创新生态,致力推动山东省食品、药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阿胶产业是山东省医药产业发展重点之一。然而,阿胶中掺杂马皮或骡皮的市场乱象曾是困扰监管的一大难题。食药检院生物检测室以蛋白质这一生物活性物质作为突破口,将应用于精准医疗的蛋白质组学技术引入到监管手段中,通过精准识别各种皮源的特征标记物,对阿胶及其制剂中掺杂的马、骡源成分进行定性定量检测。这一举措的实施很快扭转了市场乱象,山东省阿胶药材的马骡皮掺伪率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杂皮源阿胶对正品阿胶的市场冲击,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同时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助力阿胶产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食药检院生物检测室又瞄准市场上其他含蛋白质的生化药物和中成药进行科技攻关,成功解决了羚羊角掺伪、胃蛋白酶种属来源鉴定等技术难题。该院相关科研成果获得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图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在对阿胶进行检验。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依托重点实验室努力满足监管工作急需
作为山东省药监局直属单位,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主要承担医疗器械、药包材的质量分析评价、标准化、科研创新、检验关键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职责。目前,研究院共有“生物材料器械安全性评价”“药品包装材料质量控制”“医用卫生材料及生物防护器械质量评价”3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及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研究院借助重点实验室的强大科研能力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医疗器械创新发展,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等21家单位联合成立“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作为平台内21家单位之一,研究院密切关注国家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急需,深入开展医疗器械监管新制度、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圆满完成首批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医疗器械新材料监管科学研究”和“药械组合产品技术评价研究”,参与起草了《含药医疗器械药物定性、定量及释放研究指导原则》,有效解决了药械组合产品监管中的技术评价体系缺失的难题,为国家药监局药械组合产品科学管理模式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支撑。
凭借在生物材料器械生物学评价领域的领先优势,研究院于2021年顺利通过CNAS-GLP认可,成为行业内首家通过医疗器械GLP认可的实验室,有效加强了我国生物材料器械检验检测数据的质量保障和国际互认。
图为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在检验室开放日活动中向公众介绍人工心脏瓣膜检验过程。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高质量完成审评检查工作
作为承担山东省“两品一械”相关审评认证及受委托开展现场检查、查验的技术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查验中心)2021年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审评检查任务基本做到零失误、零差错。截至目前,无论是承接数量还是完成质量,山东省审评检查工作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位次。
在审评方面,2021年查验中心完成各类药品审评4698项,药品上市后变更数量同比增长47%;完成二类医疗器械审评1532项,人均工作量是国家药监局指导工作量的2倍;完成国产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审核33772品次,其中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业务量同比增长63%。
在检查方面,2021年查验中心完成各类药品检查1368家次,其中药品注册联合检查123个品规,数量居全国前列;参与完成医疗器械各类检查事项或产品765项,是2020年的3.9倍,其中参与注册质量体系核查429项,是2020年的4.4倍;完成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各类检查303家次,同比增长81%;协调山东省企业研发的我国首个原创性抗体偶联新药——维迪西妥单抗纳入国家优先审评审批范围,加快产品上市。
在队伍建设方面,2021年,山东省药监局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围绕职称评审、岗位设置、薪酬待遇分配等,出台多项利好举措,促进药品检查员队伍发展。目前,查验中心共有省级及以上检查员166人,其中国家级检查员53人,检查员队伍规模在全国同类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努力做发现药品风险的侦察兵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主要承担全省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职能。监测中心通过精准服务安全监管、主动服务产业发展、全面服务用药安全,努力做发现药品风险的侦察兵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哨兵。
在精准服务安全监管方面,监测中心建立了专业评价人员人工筛查和风险预警系统监测相结合的24小时不间断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监测,在全国率先建立化妆品风险“直通车”报告模式,积极探索监测、检验和监管措施联动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2021年,监测中心建议重点关注的11个医疗器械品种被纳入抽检目录,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信号96个,32个被采纳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在主动服务产业发展方面,监测中心每年向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反馈不良反应数据,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析评价;主动前往大型骨干企业开展培训和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在《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当日,发出“给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一封信”,并主动亮出服务电话,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答疑解惑。
在服务临床安全使用方面,监测中心秉持“不良反应数据来自临床,要回归临床”的工作理念,深度挖掘临床使用环节的风险,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监测中心将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反馈至全省医疗机构,累计发送风险信息反馈40余期,以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用药。
图为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赵玉娟 摄)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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