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督导检查长春市“药安吉林”百日整治行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18日—19日,吉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翁驰带队赴长春市对“药安吉林”百日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两品一械”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督导组深入到原料药生产车间、制剂生产车间、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药品全生产过程工艺控制步骤、技术参数一致性、无菌保证执行证、实验室数据完整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情况,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在安全风险防控上精准发力,扎实开展好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在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吉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仓库物流设施设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以及诉求,重点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推动吉林省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发展、实现多仓协同储存配送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组强调,企业要紧绷安全弦,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切实保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可控。在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督导组走进企业生产车间,认真检查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环境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产品灭菌过程的相关记录、仓库温湿度记录及相关制度文件等项目,并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医疗器械产品与灭菌记录进行核对,确保企业记录的真实完整性。督导组督促企业要强化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坚守医疗器械产品安全底线。督导组还对当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分析,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外,督导组还深入化妆品经营单位、药店等,重点查看商家索证索票、建立台账、进货查验等落实情况和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物资质量管理、“一退两抗”(退烧、抗病毒、抗菌类)销售实名登记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督导组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同时反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跟进督促整改。督导组要求药店发挥“哨点”作用,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保障春节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筑牢抗疫防线。(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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