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监局稽查七处开展特殊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
为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防流弊事件发生,近日,黑龙江省药监局稽查七处执法人员在前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到伊春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特殊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
突出检查重点,加强风险排查。以特殊药品储存的安全性、购销渠道的合法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数据上传的准确性和票账货款的一致性作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特殊药品的购进渠道、销售去向、资质审核、从业人员管理、储存条件、安全设施设备、电子监控等情况,确保每一粒、每一片、每一支特殊药品都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通过检查发现,企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要求,严格管控特殊药品购进、销售,做到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有效控制和防止特殊药品流弊。
坚持普法宣贯,压实主体责任。采用“谁执法、谁普法”的一体化检查模式,将普法宣贯、咨询答疑、警示约谈贯穿于监督检查中,明确监管“硬要求”,优化普法“软服务”,加大与企业沟通交流,在企业经营、员工培训、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时提供培训指导,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指引作用。通过一体化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加强延伸检查,防范风险隐患。在特殊药品检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辖区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购货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客户档案的建立、指定专人负责、签订购销合同、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检查是否使用现金进行交易等。切实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防止特殊管理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
下一步,稽查七处将继续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力度,坚持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迅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殊药品流向安全、清晰,有力地保证辖区特殊药品安全。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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