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验交流|云南省药监局:多措并举筑牢农村药品安全屏障
云南省药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立足省情,重点部署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边境一线药品安全整治行动,采取制假售假端窝断链、无证经营坚决取缔、违规经营查改结合的雷霆手段,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切实筑牢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边境一线药品安全屏障。截至2022年11月29日,全省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643件,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云南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要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化药品安全‘药剑’行动,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及网络非法销售药品等重点违法行为”,并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国家药监局高度关注、精心指导,确立云南5个州(市)、6个县(市、区)为重点联系单位,推动云南专项整治重点区域走在前、出成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双拳合力,成立了由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专班统筹、分组联系、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一盘棋”推进整治。先后召开全省动员会、推进会、成果交流会,组织督导2次,抽调稽查办案骨干,对国家药监局确定的11个重点联系单位和50余个县(市、区)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帮扶指导,并投入374万元强化专项整治资金保障。同时,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对州(市)政府药品安全年度考评,指标占比 60%。
在专项整治中,云南省药监局坚持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能力提升,先后印发《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案件查办的指导意见》《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常规检查手册》、案源清单、药品法规“口袋书”、汇编答复意见等文件资料下发基层,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1700余名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开展药品领域联合执法培训,着力解决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发现案源难、法规使用不熟练、执法尺度把握不准等难题。强化行刑衔接,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出台《云南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与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签订药品领域执法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在全省部署开展“药剑2022”联合行动,建立“一办五联八查”机制。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药品领域涉刑案件及线索278件,联合办案187件,为公安机关出具假劣药检验报告455份、假劣药认定书427份,进一步形成联合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强化专案严打,在全省范围内以农村、城乡接合部、边境一线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严打“新版痛风特效药”假药及“边境走私药”专案行动,与云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文山3.27”“怒江3.23”“楚雄5.06”“大理3.22”生产销售“新版痛风特效药”等假药案,捣毁黑窝点24个,切断多条流向全国各地的贩假链条。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曝光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点名通报6起药品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强化社会共治,开展“安全用药月”“天天3·15”“5·25爱肤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活动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坚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边境地区,制作哈尼族语等少数民族语宣传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65万份,组织科普培训58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3.25万余人次,深化媒体合作,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满意度调查等。
下一步,云南省药监局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加强农村药品安全工作要求,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有效排查管控风险隐患,深挖严查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殷芝)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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