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第三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厦门市同安区十方添财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市同安区十方添财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点餐系统中大部分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执法人员现场询问用餐的消费者,其表示经营者未主动说明菜品分量、建议食用人数等提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查处舟山某学院第一食堂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对舟山某学院第一食堂就餐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值中餐时段,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食堂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餐桌上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定海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2月15日,定海分局对该单位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当事人已全面完成整改。食堂内张贴了防止食品浪费、节约粮食宣传标语,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有工作人员主动提醒学生按需适量点餐。
三、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来茂酒楼涉嫌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1月24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邻水县牟家镇来茂酒楼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包间内发现有顾客用餐后还有菜品基本未食用现象。经查,该剩余菜品是店老板以特色菜为由推荐的。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邻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渝道老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2月13日,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晚餐高峰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渝道老火锅店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客人就餐结束后剩余菜品较多,造成明显的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月23日晚,执法人员在回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已张贴杜绝浪费的标识标语,并指定了专人引导顾客适量点餐。
五、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珠山区估得估得烤肉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3月24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珠山区估得估得烤肉店监督检查中发现,其扫码点餐小程序显示页面上,未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而是直接弹出就餐人数选项,生成每人4元的“调料费”必选菜品,随后给每位消费者上一碟海带丝、泡菜、沙拉等小菜,部分消费者在不吃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会导致过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金沙县跷脚牛肉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2月15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金沙县跷脚牛肉餐馆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和包房内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金沙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拒绝浪费 文明用餐 光盘行动 从我做起”等宣传标语,并在餐饮服务中主动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七、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忆乡小城有味徽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忆乡小城有味徽菜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进行宣讲时,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入口、墙面、客桌台面、包厢中,均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对就餐消费者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黄浦区茂隆餐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2月27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上海市黄浦区茂隆餐厅存在变相浪费食物的现象。经查,该餐厅为增加营业收入,让服务员在消费者点菜过程中告知不能只点一道菜,并通过推荐话语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终造成食物浪费的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常靖婕)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