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9条具体措施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河北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支持创新研发、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监管效能等3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以不断提升河北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河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指出,要大力支持研发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支持创新药品研发上市;要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出台河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南以及品种目录,逐步推动中药生产企业自建、共建、联建、共享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支持安国中药都建设,鼓励省外国家级中药创新平台、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到安国市聚集,支持引导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继承传统技术的基础上,发展方便质优的精品中药饮片;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专利优先审查等服务,缩短专利审查周期;要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
《若干措施》要求,要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惠企利民水平。要支持医疗机构临时进口临床急需药品,对于国内无注册上市、无企业生产或短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少量药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国家药监局申请临时进口;要优化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支持外省优质医疗资源向河北疏解转移,对于外省已注册或备案的医疗机构制剂转移至河北省配制的,原则上认可原技术审评或备案意见,优先办理其注册或备案申请;要全面提速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行政审批平均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要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推进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加强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设。
同时,《若干措施》还对优化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流程、简化已上市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自检改革、推动化妆品研审联动、搭建计量协同创新平台、加大重点项目服务力度等6项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
此外,《若干措施》还通过净化市场环境、深化信用监管、强化智慧监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宣传等5项具体措施来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冯玉浩)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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