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部署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严防麻精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安徽省药监局部署开展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
一是涵盖麻精药品全链条。专项检查重点关注麻精药品生产、购销、发运和交接、医疗机构使用等环节,全面排查可能导致流失流弊的安全风险,实现麻精药品从生产“源头”到患者“手头”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是重点关注新列管品种。曲马多复方制剂、吡仑帕奈(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依他佐辛(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等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专项检查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上述品种,现有库存产品备案后按规定销售完。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省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企业麻精药品生产、购销、储存、发运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及时整改到位。(刁国龙 杨成松)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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