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部署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专项检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以下简称第四监管办)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严防发生流弊行为。
领导小组再强化。成立以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推动,并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监管人员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推动、有落实。
风险认识再深化。充分认识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专项检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进一步研判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工作举措再细化。对辖区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掌握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情况;督促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绷紧药品安全管理的“弦”,守住不发生流弊滥用的“关”;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的办法,加大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安全。(杨菲)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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