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第四分局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四分局(以下简称第四分局)加大药品委托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
为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四分局专门制定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委托生产和受托生产企业政策宣贯会,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还对所有委托和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督促其自查整改,建立健全委托生产品种的药物警戒、体系衔接、药品追溯、风险管理等制度。
第四分局围绕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在岗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对委托生产的管理情况等对3家纯B证持有人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联合山东省药监局第一分局、配合广东省药监局、福建省药监局对3家企业开展委托生产延伸检查;对辖区13家企业开展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发现并督导企业整改规范。此外,第四分局还依托山东省药监局监管平台,结合日常排查情况,适时更新辖区26家药品委托和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品种台账,及时掌握药品委托生产企业动态信息,便于实施针对性监督检查。
图为第四分局执法人员在药品生产企业车间检查。(王雁 摄)
第四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结合药品委托生产的特点,继续围绕上市后管理、持有人/质量受权人的履职尽责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严守药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齐桂榕)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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