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生产销售未备案儿童化妆品 广州卓姿日用品有限公司再被“点名”

  • 2024-07-04 09:32
  • 作者:殷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殷芝) 7月1日,信用广州网站发布的一则针对广州卓姿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卓姿)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广州卓姿生产销售的4款以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化妆品均未备案,构成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被当地药监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该信息显示,今年4月28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广州卓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的“浩蕊雪莲酵母婴儿蓓润霜”(批号:LZX20221026)、“浩蕊雪莲酵母婴儿护臀霜”(批号:LZX2022102601A)、“浩蕊紫草甜橙婴儿油”(批号:LZX2023020503B)标注虚假备案号,生产的“浩蕊雪莲酵母深层洁净二合一婴儿慕斯”(批号:LZX2023011504B)外包装未标注厂名厂址等信息。上述4款产品上市销售时均未经备案。因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州卓姿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没约8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于7月3日下午致电广州卓姿,然而截至发稿,电话暂未接通。


  企查查官网显示,广州卓姿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为李雪丹,经营范围为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香精及香料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等。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近年来,广州卓姿因产品不合格问题,多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2021年5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显示,广州卓姿在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未建立健全的追溯管理制度、更衣室未正常使用等问题,同时还涉嫌生产假冒产品,被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显示,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州卓姿生产的御树真我水份保湿洁面泡(批号:ZYS200514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7×105CFU/mL,标准值为≤1×103CFU/mL。


  此外,信用广州网站还显示,企业登记状态为“在业”,但有3条失信惩戒信息均未履行,目前该企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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