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力提升化妆品产业规范化水平
按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相关要求,北京市药监局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主线,在化妆品领域持续深入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北京市化妆品注册备案主体和备案产品数量居全国前列。统计显示,截至去年9月,全市共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400余家、境内责任人200余家,国产化妆品有效备案产品数量8227件、进口化妆品有效备案数量5077件。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任务部署以来,北京市药监局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实施2024年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强化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体系管理;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扎实保障化妆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此外,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制定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为更好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多次组织开展覆盖全市企业的专题培训,聘请行业专家授课、现场解答企业困惑,助力提升全市化妆品产业规范化水平。
聚焦重点强化检查
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例如,2024年,组织开展“六一”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对全市16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38家儿童化妆品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346人次,并开展经营环节监督检查3668家次,特别是对1233家网络经营者,864家校园周边超市、文具店以及381家母婴用品专卖店开展拉网式检查;开展染发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生产经营使用未经注册、不合格、“一号多用”的染发类化妆品等3类违法行为,并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组织对普通化妆品宣称“白转黑”染发功效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控制风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管理体系专项检查,截至去年9月,共对在产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26家次,共发现并监督企业整改问题项255条,有效提升了辖区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根据“监管跟着风险走”的原则,北京市药监局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化妆品风险研判会,全面梳理各环节风险情况,研究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发布风险提示,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者、注册人/备案人、检验检测机构等重点监管对象和“3·15”“6·18”等重点时间节点,及时开展专项风险研判,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实施针对性、精细化监管。针对化妆品网售市场规模庞大的特点,专题组织召开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监管安全风险形势约谈会,聚焦化妆品网络销售、标签信息、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风险会商,重点关注未展示或未按照规定展示中文标签信息、未展示儿童化妆品标志、销售注册已过期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了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及商家守法经营水平。
在强化风险研判的同时,北京市药监局高度重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一方面,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订工作,扎实完成2024年国家风险监测任务;另一方面,全面开展市级风险监测工作,并充分发挥北京市医疗机构优势资源,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3家头部医院,开展化妆品中易致敏原料斑贴试验的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对国家药监局交办的“蓝顶喷雾”案件线索,北京市药监局第一时间对其境内责任人开展调查,并对西班牙凯他利丝公司的另外一款产品“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同步开展调查。组织对企业留样和淘宝、京东等平台抽样开展应急风险监测,自主建立双氟拉松丙酸酯的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显示,在所有被监测样品中均检出双氟拉松丙酸酯。随后,在国家药监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认定企业涉嫌存在非法添加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物质的违法行为,组织备案人和相关经营者采取召回和停止经营等紧急措施,并发函至其他省级药监部门,紧急控制风险。双氟拉松丙酸酯补充检验方法也上报国家药监局,并获批准发布。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针对“校园周边儿童化妆品”和“白转黑”染发产品等舆情线索,迅速召开部署会,对媒体报道的涉事点位和经营者开展检查,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产品隐患,依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除了做好交办线索的摸排,北京市药监局还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力度。例如,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公司经营的沐浴液经检验含有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与产品标签及产品备案信息不符。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化妆品非法添加案例,且当事人在履行进货查验过程中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没有严格落实,无法提供进货查验相关材料,因此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又如,接到群众举报,称淘宝平台某店铺销售的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经查,当事人李某经营的所有化妆品均由个人供货商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无法提供产品和供货商资质。经对相关产品送检,发现菌落总数超限量,并检出耐热大肠菌群和铬、镍、钡、钕等禁用物质。当事人李某销售多种不合格和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且涉案产品数量较多,根据有关规定,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北京市药监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开展行刑衔接工作,进一步有力震慑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狠抓网络经营监管
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的监管难点,北京市药监局狠抓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创新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方式,采取全新的监测模式——以儿童化妆品和染发类化妆品为关键词,以普通消费者随机搜索购物的形式,从各平台等量采集样本进行监测分析,并对照检查电子商务平台履行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与报告等义务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全市18家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集体约谈培训,确保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及商家依法依规经营。截至去年9月,共收到国家药监局网监平台推送的线索7条,涉及经营未经备案化妆品、擅自配制化妆品等行为;同步开展的北京市网络监测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244条,主要涉及未展示或未按照规定展示中文标签信息、销售注册或备案已注销的化妆品及未展示儿童化妆品标志等类型,并开展逐条处置。
北京市药监局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智慧监管。结合北京市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搭建包括化妆品企业基本信息、监管工作开展进度等相关情况的信息化平台,并深入推进化妆品领域非现场监管实践,创新性开展化妆品领域监管工作。为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该局举办“化妆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全市范围内精选20余名化妆品监管骨干人员,以“理论学习+企业实训+案例交流”的方式进行针对性授课,力争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化妆品监管“精锐部队”。
目前,北京市药监局推进化妆品科学监管迈出新步伐——积极推进北京市化妆品产业发展和监管白皮书编制工作,努力对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监管队伍建设状况,以及企业产品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基础数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为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夯实基础。
(北京市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赵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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