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公布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 2025-04-14 19:10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4月14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5年第13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妙龄妍亮喵喵亮肤面膜等1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18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5年4月11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3号通告附件.doc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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