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药店医保个账支付将有“白名单”,化妆品、隐形眼镜等不予支付

  • 2026-05-19 10:40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 郭婷) 5月19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省级医保部门原则上要于2026年9月底前出台全省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不得纳入白名单的包括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等。


  根据《通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各级医保部门要完善个人账户支出政策,使个人账户不仅能用于参保人本人医疗费用支出,还能用于已参保近亲属医疗费用支出;不仅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还允许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能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合规费用等。


  《通知》规定,列入白名单的,应是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原则上,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的国药准字H(Z、S)、国药准字H(Z、S)C、国药准字H(Z、S)J、国药准字C批文药品、中药饮片等药品,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医用耗材,病原检测试剂、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造口护理袋等长期治疗使用的器械耗材,可以纳入白名单。


  不得纳入白名单的包括: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等非医疗用品,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通讯计时设备以及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耗材。《通知》强调,要坚决防止将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纳入白名单。


  此外,《通知》还指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严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诱导消费、夸大宣传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白名单之外的产品;严禁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以高于非医保患者的价格销售。


  《通知》强调,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聚焦重点违规行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监管。重点查处个人账户支付生活用品等白名单之外的产品,以及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冲顶消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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