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

  • 2026-07-07 14:29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7月7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6年第58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6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8号公告附件.docx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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