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数据观察及影响预判(下)
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开创了多个“首次”(见表)。国家医保部门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此前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
相关制度创新与落实
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基础逐步夯实,但仍待完善
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的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医保药品目录发布以来,对原有医保药品目录进行的一次全面梳理,这为日后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动态调整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动态调整的组织机制不断完善。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首次新增测算专家和谈判专家,分别负责从医保基金影响、药物经济性两方面对谈判药品提出评估意见,以及与谈判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提升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专业化。同时,依托评审基础数据库、医保用药咨询调查,对备选药品进行投票,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药品编码等工作机制,为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提供了更完善的支撑。
退出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此前调出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一般为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而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设定了严格的专家评审程序,对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可替代的品种,经专家论证后调出。
建立临床用药需求及反馈机制。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出台,建立在充分开展医保用药咨询调查,公开、广泛了解临床用药需求的基础上,旨在确保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基础更广泛、更科学、更扎实。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仍待渐序推进。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距离上一次调整仅隔两年,比过去已是很大进步。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仍待加速构建起符合标准的“救命药”纳入机制,以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地方权限进一步规范,地方特色药仍有调整余地
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各省(区、市)调整的民族药品和医院制剂的支付管理办法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自行制定。对于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按程序增补;对于民族药,延续《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即“原则上各地不增补药品,少数民族地区可增补少量民族药”,少量民族药可以作为基本药物补充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对于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可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限于特定医疗机构使用。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产生的影响
产业层面:创新药与中药长期向好,临床价值不高药物市场压缩
创新药市场增长可期。谈判准入药品目录数倍扩大,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医保药品结构,推动更多的创新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为创新药拓展市场空间,并通过“以价换量”提升创新药市场份额。伴随医保动态调整机制的形成,创新药将更容易进入医保药品目录,这将激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
促进中药饮片行业健康发展。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对中药饮片采用准入管理且规定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新的管理方式将进一步提升中药饮片行业标准,长期来看,对炮制工艺水平高的企业将产生有利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将面临生存危机。同时,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强调,要规范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领域的医师处方行为,进一步落实保障中药合理用药安全性,进而从用药端促进中药饮片行业规范化发展。
临床价值不高药物市场空间被压缩。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的20个药品被全部调出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预计相关药品的销量将呈断崖式下跌,这将促进相关企业加大力度调整战略布局。同时,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对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对部分主要用于门诊治疗的药品限定门诊和个人账户支付,支付范围的限定更加精准和严格,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容易滥用药品的医保支付限定进一步加强,这类药物的市场增长将面临较大挑战。
医保层面: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医保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一方面将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的药品调出,减少了医保的过度支出和浪费;另一方面新增临床紧缺、用药负担重的药品,增加甲类药品、医保完全支付的药品数量,提高了医保的利用效率和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同时与“4+7”带量采购政策联动实施,伴随着药品品种和城市范围的扩大,以量换价使药价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整体提高医保的有效支出。
医保支付管理进一步规范。《通知》强调,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统筹协调,逐步推进省域范围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管理政策趋向统一。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应在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和管理要求,制定医保药品目录甲乙类药品相应的支付办法。对规定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要制定审核支付细则,并加强临床依据的核查。
医保公平性进一步提升。对地方决策权进行限制将有利于医保基金的统筹安排,增强医保的公平性。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为准入法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地区的保障范围相对统一,提升了保障政策的公平性。
病患层面:以更低价格用上好药
医疗负担降低与治疗效果提升相协同。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调出,新增临床紧缺、用药负担重的药品,既减少了患者的无效治疗和过度医疗,又提高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治愈率,从而达到既能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又能提高其生活质量的目的。
谈判药品降低价格与增加临床使用相协同。此次确定的128个拟谈判药品,基本为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品种,通过谈判将大幅降低其价格。伴随国家谈判药品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谈判药品由于实行单独核算,不计入药占比,将使医疗机构能够放心用药,保障谈判药品的临床使用。
在国家大力鼓励研发创新的当下,医药行业已经开始向创新转型。相信未来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会遵循小步动态调整的原则,做好临床急需且具有突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药品纳入工作,使其尽快服务于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目标,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惠及民生,助力医药科技创新向良性循环转变。(火石创造供稿)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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