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治播报(1.4~1.10)
2021年,法治频道推出“一周法治播报”栏目,敬请关注。以下是1月4日~10日,各省级药监部门的法治动态。
政策文件
1.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包括单体药店和零售连锁门店,不包括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2025年12月31日止,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须配备执业药师。
2.青海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从强化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厘清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新形势下药品监管各项目标任务。
3.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药品追溯各相关方应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标准和规范建设追溯体系,按技术要求产生、采集、保存和传输追溯数据。
监督检查
1.江西省药监局发布2021年第1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复方丹参片等15个品种18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江西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2.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1月1日至2月5日,对全区5家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和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呼吸机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经营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全力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3.黑龙江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黑龙江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抓好疫苗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冷链管理,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等提出要求。(中国食品药品网综合整理/李硕)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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