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方能行稳致远 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加速推进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8月23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5月17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较明显的差异,取消了“过渡期内乡镇农村地区可暂时不用配备执业药师”的要求。此前,宁夏、黑龙江、湖北、湖南、甘肃等多地出台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
自国家药监局出台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使用政策以来,各地积极落实国家要求,因地制宜细化配备措施,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加速推进。从各地出台的配备政策看,提升药学服务仍是强调的重点。
差异化配备缓解不足
执业药师配备是药店经营的关注重点。商务部于2018年11月公布的《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三类药店需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并且执业药师要具备正确审核、准确调剂处方和正确指导用药的能力。在一些东部发达地区,如上海市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的配备提出了更高要求,《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执业药师、1名从业药师或药师,并根据企业营业面积调整配备人数,营业面积达到750-1000㎡的,注册执业药师不少于4人、药师不少于6人。
相较于严格的配备要求,执业药师缺口大始终是一个热点话题。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国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51万余人。已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约39万家,占药品零售企业的总数的74.4%,约70%的执业药师分布在城区。这一数字对比显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仍存缺口,且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特别是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大部分执业药师集中在城市从业,存留在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数量本就非常有限,加上零售业态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偏远地区的药学人员一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一部分人还会流入城市就业,就又加大了乡镇执业药师的缺失。”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曹征雁表示。
为了缓解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现状。2020年11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规定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
配备措施因地制宜
随着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使用政策的发布,宁夏、黑龙江、湖北等地纷纷出台细化的配备措施。但由于各地情况不一,各地配备要求也有所不同。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四级调研员吴淑岚介绍,宁夏药品监管部门曾于2013年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方面规定,在企业总部满足药品GSP有关规定、每家门店配备必要的药学技术人员的基础上,每5家零售门店另外共同配备1名执业药师即可。后来一直沿用这一政策。“宁夏现在约有4200家药店,如果按每家药店配备一名执业药师来算,现有执业药师的缺口在三分之一。要求这些连锁药店短时间内全部配齐执业药师有一定难度,还可能出现漫天要价、恶性竞争的情况,也不利于执业药师在一家药店稳定执业,因此宁夏制定了分区域分阶段配备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吴淑岚补充道。
2020年12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对于尚未单独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不含2016年1月1日后首次批准开办的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位于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城市地区的门店,2023年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位于各县及灵武市、青铜峡市、红寺堡区政府、宁东管委会所在地城区的门店,2024年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其他位于乡镇及农村地区的门店,2025年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的不足,黑龙江省曾执行从业药师过渡政策。黑龙江省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处三级调研员段红军介绍,黑龙江省现有药店执业的从业药师2197人,配备从业药师占全省药店比例为10.7%。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黑龙江省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的缺口。
2020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药师使用管理的通告》,明确具备条件的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其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视为符合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这一政策出台后,持有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且未获得执业药师资格,允许其在一定条件和范围从业,解决了从业药师执业困境,也能够发挥其积极作用。”段红军说。
此外,还有一些省份提出了创新性的配备要求。如湖北省药监局明确,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缺口填补计划”,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推进执业药师的配备,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都能够按规定配备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湖南省药监局规定,新开办单体药品零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同时应当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和指导合理用药工作。经营范围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配备执业中药师。甘肃省药监局规定,省内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等地药店,可在过渡期内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提升能力仍是根本
虽然是过渡政策,但并不意味着对专业能力要求的降低。从各地出台的配备政策看,提升药学服务仍是强调的重点。
黑龙江省对适用延长从业资格有效期的从业药师提出6个条件,包括需持有《从业药师资格证书》、需为黑龙江省从业药师确认登记名单内人员、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连续参加继续教育等。
段红军强调,对从业药师加强继续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是为了提升从业药师的提高素质和能力,更好地满足零售企业质量管理需要。此外规定从业药师在从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从业企业;不参加继续教育将被取消从业药师资格;已配备了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使用从业药师替换执业药师;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只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除外)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等,旨在引导和鼓励从业药师积极考取执业药师资格。
宁夏的过渡政策则提出,有关门店未单独配备执业药师前,必须配备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承担处方审核以外的执业药师职责,处方审核职责应当由总部负责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承担。“我觉得这个政策很好,既符合宁夏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又有利于保障用药安全。”宁夏爱利春医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叶锦评价道。
“制定过渡政策是为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动完善执业药师配备,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吴淑岚坦言:“过渡政策全部落地难度不小,但实现每家药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的目标是明确的,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落实,个别零售药店到时不能配备,只能缩减经营范围,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事实上,一些大型连锁企业已经意识到药学服务是零售药店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吴淑岚介绍,宁夏已经有些企业在主动完善、积极整改、聘用培养执业药师,目前有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三个月时间的努力配齐了执业药师。
曹征雁表示,一心堂作为云南省最大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始终没有放松对执业药师的培养,未来还会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国家对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要求不断提高,我们将鼓励达到条件的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不满足条件的,引导、鼓励员工通过在职学历提升等方式争取达到报考条件,并鼓励员工参加云南省药学技术职称评定,获得相关药学技术职称,不断提升药事服务能力,更好的发挥作用。”曹征雁说。
叶锦也强调,药店要发展壮大,人员能力是关键。从长远来看,配齐执业药师也有利于提升零售药店竞争力。全行业都应该积极推动人才培养,促进执业药师专业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在岗执业药师的意义,以保障百姓的用药安全。(郭婷 辛悦然)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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