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有成效,15家单位获通报表扬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满雪)11月1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通报,表扬了在2021年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的15家单位。
今年3月至9月,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通报指出,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精心部署、主动作为,全面排查儿童化妆品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高效完成了专项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在专项检查中,山东、湖北、四川省药监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督导,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有力,形成了全省上下联动“一盘棋”工作格局;天津、浙江、江西省(市)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风向标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大力提升抽检靶向性和工作效能,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核查处置,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儿童化妆品行为;上海、湖南、广东省(市)药监局创新工作方式,及时研判产品风险,灵活运用风险监测、快检快筛等监管手段,多措并举治理专项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内蒙古、吉林、河南、广西、重庆、贵州省(区、市)药监局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重点针对儿童化妆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安全用妆。
通报强调,希望各级药监部门积极总结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以《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出台为契机,全面提升儿童化妆品监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儿童安全用妆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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