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印发“服务企业月”活动实施方案

  • 2022-05-19 15:24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2022年“服务企业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动员全省药监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尽快复工复产、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支持和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按照《2022年吉林省“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要求和全省服务企业大会动员部署,实行分类责任包保机制,省局领导包保骨干龙头企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包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局机关干部包保其他重点企业、检查分局人员包保一般企业。坚持问题导向、“一企一策”、精准对接,及时帮助收集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方案》明确,聚焦企业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日常监管、惠企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项目全流程“一网通办”,在严格保障药械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优化和简化行政许可办理各环节流程。加快对疫情防控用药械的审批或备案,支持企业加快新冠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特效药物等科技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疫情防控创新产品快速形成有效产能、注册上市和投入应用。继续大力推行药品生产许可事项“二合一”“三合一”审查方式,视情委托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照省局批准的检查方案开展现场检查,全力压缩审批时限。开展零售药店短缺药品跟踪监测,协调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研究“一退两抗”销售受限的替代或解决方案。


  《方案》部署,要召开全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培训会议,对各医药企业进行专题培训。指导疫情期间停产或长期停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做好各项复工复产准备工作,重点强化对清场、防混淆、防污染等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开展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等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方案》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服务元素植入工作职能,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服务企业活动顺利开展。全方位宣传服务企业活动,对有特色、有创意、有突破的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叶阳欢)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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