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四个强化”全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聚焦药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四个强化”,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一是强化执法力量整合,促进监管增效。面对监管能力不足、执法人员不够、药品安全环境复杂等多重挑战,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创新思路,充分利用执法在监管中的杠杆作用,主动求变, 破立并举,通过人员调配、角色互补,整合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及检验机构业务骨干,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加强检查稽查联动,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无缝衔接,监管与执法双管齐下,相互促进,有效规避了原监管模式下发现案源需向执法办案机构移送而导致的证据灭失、现场被破坏等风险,提高了执法效率及监管效能。截至6月,全市共查处“两品一械”案件148件,罚没合计206.742万元。
二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倒逼工作提升。建立统筹研判机制,设立药品执法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监管和执法工作中的智库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决策科学水平。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协同配合不到位、案件查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药品安全考核重点指标,并适时进行跟踪问效。
三是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消除监管盲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毕节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以重点区域、重点乡镇、易地扶贫安置点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为重点单位,以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为重点产品,以“3·15”、中高考、季节性景区旅游期等为重点时段,针对问题风险易发多发的120急救车备用药械、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网络销售药品、儿童化妆品、含兴奋剂药品、药械购进渠道、冷链管理、景区周边宾馆酒店提供的化妆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实际情况,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卫生所(室)不同程度存在药品验收、养护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农村、城乡接合部的零售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进未经注册的假劣药品,不按处方销售处方药特别是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销售过期药品;不按限量要求销售专管药品,导致易制毒药品非法流弊等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疾控机构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350家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8家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4家次,检查零售药店2277家次,检查医疗机构847家次(其中诊所或卫生室425家次),警告及限期整改174份,对存在问题实现闭合管理,整改一户,销号一户。
四是强化典型案例突破,营造良好氛围。目前毕节市办理了一起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罚没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一起,罚没金额20万元案件一起。先后向公众公布无证经营药品、使用劣药、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共计16件典型案例,先后向省药监局报送了4件药品安全专项目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药品行业参与者自觉守法,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将秉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理念,持续加大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力度,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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