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新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药品管理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5月12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奥赛利定、复方曲马多制剂等新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以下简称新麻精药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根据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新麻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配备符合规定的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向山西省药监局申请办理定点生产手续,取得定点生产资质并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后方可组织生产。自2023年7月1日起,生产的新麻精药品必须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印有规定的标识。之前生产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流通。药品标签、说明书的修改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通知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不具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销售新麻精药品。具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质的企业要按照公告规定将调整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通知强调,山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麻精药品监管,及时通知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公告规定和通知要求,监督企业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滥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该药品和该物质列入目录或者将该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4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决定将奥赛利定等品种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许明双)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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