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多措并举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切实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天津市药监局紧贴企业服务需求,多措并举对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宣贯。
一是学法明责,提升监管效能。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药品安全监管一线。组织监管人员通过自学互学、内部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办法》的学习理解,深入领会《办法》内涵。在实际工作中以贯彻实施《办法》为主线,紧盯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对日常监管计划进行优化完善,坚持强化监管和服务发展并重,有力推进辖区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守法履责,助推新规落地。树立“企业怎么方便药监部门就怎么办”的理念,组织辖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开展《办法》专题线上宣贯,有效节约企业时间成本。监管人员从出台背景、主要特点、重点条款等方面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梳理总结2023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情况,深入剖析当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质量风险。
三是普法尽责,共筑安全防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法律法规宣贯融入对企服务工作中。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送法上门”,对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面对面、多角度、深层次宣贯,确保引起重视、入脑入心。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不断扩大《办法》宣贯的覆盖面,推动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管部门同向发力,协力构筑药品安全共治防线。(杨菲)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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