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集中销毁1400余批过期留样药品

  • 2024-04-17 09:09
  • 作者:
  •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网站

  近日,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按照无害化、规范化、高效化要求,集中开展了过期留样药品处置工作,现场处置销毁1400余批过期留样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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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靠前发挥监督职能,全覆盖、全流程开展介入式监督,现场核实待处置销毁药品清单、留样药品出入库数量,监督装、运、卸和销毁现场等各环节,并拍照、摄像备案,确保留样药品列入清单真实无误并悉数处置销毁。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此次集中留样处置为契机,创新建立了“五有模式”,大幅提升了处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有“制度”,妥善留存复验备份样品,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留样管理制度;二是有“专人”,通过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样品交接入库到出库全流程由专人负责,形成“专人、专网”的工作架构;三是有“培训”,依托体系文件的宣贯学习,结合日常监督及管理评审等多种形式提升样品管理能力;四是有“监管”,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各质量要素的管理,强化样品管理过程控制,做到留样管理原始记录准确可追溯;五是有“督查”,针对样品管理中留样处置等关键风险的难点、堵点,借智借力,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督导,为留样处置的各个环节上紧安全阀。下一步,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将按照省药监局药品抽检工作要求,细化样品管理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样品无害化处置管理,严格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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