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推进片区境内责任人监管走向深入

  • 2025-08-29 10:19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范辖区境内责任人监督管理,近日,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采取“五步走”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此项监管工作。


  一是办内专题部署。第四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了解市药监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共同学习《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二是深入企业调研。第四监管办主要负责人牵头逐一对相关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授权品种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现状及目前还存在的难点问题等,初步建立监管档案及台账。三是政策宣贯指导。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详细讲解《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市药监局具体要求。四是出台监管指南。结合监管办科室职能设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第四监管办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监管工作指南》,明确科室职责划分、监督检查要点和工作要求。五是开展现场检查。第四监管办将按照职责划分,结合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对相关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杨菲)


(责任编辑:郭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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