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明确辖区零售药店严禁售卖非个人使用医疗器械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知书,面向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药店严明监管要求,严防非个人使用医疗器械流入零售终端,守护群众用械安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督促辖区药店立即开展自查整改,线上线下同步清库下架、建好台账,严把进货审核关,规范宣传陈列,仅允许合规经营血压计、血糖仪等个人自用低风险医疗器械。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飞行检查及线上抽查力度,对拒不整改、违规售卖的主体进行依法处罚、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汪娜)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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