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新修订GCP配套核查检查要点发布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 落楠) 8月31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发布《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物临床试验)(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2026版注册核查要点》),对2026年9月1日起开展新的药物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即视为开展新的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核查,按照该核查要点执行;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2026版机构检查要点》),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GCP),参考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E6(R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等,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修订相关核查检查要点,形成了《2026版注册核查要点》《2026版机构检查要点》。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全面梳理条款,删除或修订与新修订GCP差异化的表述;紧密结合近年监管实践发现的共性问题与风险点,新增针对性条款;强化体系性、前瞻性与可执行性,与最新监管理念、技术发展和行业实际同频共振。
《2026版注册核查要点》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包括目的、范围、临床试验现场部分现场核查要点、生物样品分析部分现场核查要点、申办者试验管理部分核查要点、数据治理部分核查要点、核查结果判定原则7个章节。其中,申办者试验管理部分核查要点、数据治理部分核查要点为新增章节,其他章节亦有新增要点或新增模块。
《2026版注册核查要点》将符合目的、质量源于设计和风险相称的核心理念贯穿核查全过程;夯实主要研究者、申办者责任,增加对应条款或模块;将“数据管理”升级为“数据治理”,通过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验证与安全管控、盲态保持要求,推动数据管理从“准确性核对”向“可靠性保证”转变。
《2026版机构检查要点》在整体结构方面未作调整,但增补和完善了检查项目。其检查要点共16个检查环节、127个检查项目,分为机构和临床试验专业2个部分,包含对资质条件与备案、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现场检查内容。检查项目中包括关键项目11项、主要项目54项、一般项目62项。
《2026版机构检查要点》同样体现了符合目的、质量源于设计和风险相称的核心理念,并且根据新修订GCP细化要求。例如,主要研究者是临床试验现场的最终责任人,《2026版机构检查要点》对主要研究者须完成过3项药物临床试验的要求进行细化表述,新增对主要研究者履行数据治理、盲态保持措施有效性,以及必备记录保存、个人信息保护、所有权转移的法规符合性要求。此外,《2026版机构检查要点》还细化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和临床试验专业备案条件、伦理审查等方面要求。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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