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9月27日—10月10日)
10月11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本分析根据微信公众号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传播力突出的公众号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9月27日—10月10日)较强的微信公众号为:“湖北药监”“江苏药品监管”“广东药监”“甘肃药监”“河南药品监管”“内蒙古药监”“西藏药监”“河北药监”“海南药监”“安徽药监”。
高关注度文章分析
“湖北药监”于10月8日发布的原创文章《省药监局赴黄冈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追溯工作专题调研》为该公众号近期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近期,湖北省药监局调研组赴黄冈市浠水县、英山县,就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追溯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及追溯码在基层应用情况。
分析:湖北省药监局此次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追溯专题调研,旨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补齐短板弱项,打通药品追溯管理“最后一公里”。
“江苏药品监管”于10月8日发布的文章《省药监局核查中心举办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员培训班》为该公众号近期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近日,江苏省药监局核查中心在南京举办2026年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员培训班,全省及长三角分中心、沪浙皖药品检查机构共100余名临床检查员参加培训。
分析:江苏省药监局核查中心开展培训,持续加大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员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检查员综合能力,为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江苏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核查力量。相关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广东药监”于10月8日发布的文章《〈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发布!》为该公众号近期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于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分析:广东省药监局修订出台药品零售许可验收细则,统一全省药店许可验收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自助售药、远程审方等新业态,强化执业药师和药品追溯管理,以准入监管守牢零售药品安全底线,推动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该类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10月8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公告,该信息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贵州药监”“云南药品监管”“广东药监”“山东药监”等多家公众号转载。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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