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相关药品网上填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目录范围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福建供应品种清单中的药品,具体详见附件1。
二、产品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2至19日
三、网上填报信息填报
请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及时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平台登录路径:打开网页链接→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福建省药品联合采购项目”,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1)已在我省挂网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保持挂网操作及价格确认。平台登录路径:进入“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保持挂网及价格确认操作。
(2)未在我省挂网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企业基础资料申报”、“产品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基础资料申报后,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申请挂网及价格申报。平台登录路径:进入“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申请挂网及价格申报操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
附件1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福建供应品种清单.pdf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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