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抗疫期间检查经营主体1.7万户次,受理投诉举报咨询近1.2万件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关。截至目前,检查药店4000余家,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1.7万户次,医疗机构771家、相关经营企业7000余家,妥善处理近1.2万件咨询、投诉、举报信息,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04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该局加大价格监管力度,检查相关经营主体8600余户次、药店4000余家。张贴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4455份,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691份,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1件,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检查农贸市场、商超、花鸟鱼虫市场等经营主体近10万户次,办结涉及野生动物案件8件。向全市33家电商经营者发放《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提醒书》,张贴《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海报3万份,开展宠物市场联合检查47次,关停野生动物养殖场所7个。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该局实行日检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1.7万户次。依法责令13家交易市场、4家活禽专卖店停止活禽宰杀和销售行为,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起。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发布餐饮业疫情防控警示,劝退2000余桌聚餐。检查经营主体1.6万户次,为769家单位食堂发放餐饮安全指引和食品安全告诫书,做到复工单位食堂全面检查,保障餐饮安全。
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监管、服务力度。协助吉林弗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欧亚集团等10余家企业申请产品注册、办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凭证、采购国内外医疗防护用品。检查相关经营企业7000余家、医疗机构771家,查办案件12起。
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防控产品违法行为。排查非医用口罩企业1068家,查办非医用口罩质量违法案件4件,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全部依法查处。
同时,疫情防控期间,长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长春市广告协会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广告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布抗疫资讯、宣传抗疫标语、科普抗疫知识。(刘鹏璐)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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