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曙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

  • 2021-02-05 17:18
  • 作者:夏静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针对7家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及2家检测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家次,发现问题36条,责令限期整改5家。


  随着春节返乡政策推行,针对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需求只增不减的情况,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紧急排查区内24家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后,发现目前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抗体检测试剂盒经营的企业共7家。海曙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实际制定“三个重点”工作方案,就合法资质、储运条件、质量追溯三方面展开重点核查。


  据了解,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产品的合法资质,试剂的运输、储存是否全程冷链,随货同行单、冷链交接单、途中温度记录是否齐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采购、验收记录和不良事件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经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在途温度记录缺乏、采购记录滞后、验收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逐一展开现场反馈,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整改。


  此外,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还积极督促相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强化主体责任,继续对所购进检测试剂加强冷链验收,加强日常管理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关注试剂有效期,禁止超期使用核酸检测试剂,避免因试剂质量造成检测结果误差。


  下一步,“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单位做好回头看检查,确保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完成整改,保障辖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夏静)


(责任编辑:姜秀平)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