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第四分局召开出口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警示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出口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出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4月30日,北京市药监局第四分局召开出口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警示会,辖区16家新冠试剂产品出口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20余人参加会议并现场提交了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北京市药监局第四分局监管人员首先详细介绍了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有关出口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要求;其次提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发放了出口产品情况统计表样表;最后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对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着眼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关系,维护好国家形象;二是聚焦产品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关注售后,企业要加强对出口产品的销售管理和舆情监测,销售记录要满足可追溯要求;四是严格风险预判,抓早抓小,按照市局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和风险预判,保证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
下一步,北京市药监局第四分局将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出口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秩序,保障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王中君)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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