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健康主管责任制

  • 2022-08-23 15:14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通过糖尿病患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以及医疗机构加强对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持续提高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糖尿病控制率和并发症筛查率,预防和延缓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发展,提高糖尿病患者健康水平。


  为深入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天津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以下简称“门特”)健康主管责任制。由糖尿病门特患者自主选择一家健康主管机构,负责教育指导糖尿病门特患者加强自我管理,并向糖尿病门特患者提供规范化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目前,全市已有543家医疗机构申报成为糖尿病门特健康主管机构,并承诺可以自行或与其他医疗机构协作的方式,向糖尿病门特患者提供包括病情监测、并发症筛查、治疗用药和转诊等事项在内的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自6月1日实施以来,天津市已有近3万名糖尿病门特患者选择了自己的健康主管机构。截至目前,该项制度运行平稳、反响良好。


  政策明确,糖尿病门特患者选定健康主管机构后,在健康主管机构及其协作医疗机构接受糖尿病门特诊疗,报销范围将不受本市糖尿病门特项目支付范围限定。由健康主管机构及其协作医疗机构根据糖尿病门特患者病情实际情况,从天津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选择适宜医药服务项目,制定糖尿病及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用药方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糖尿病门特待遇标准予以报销。暂未选定健康主管机构的糖尿病门特患者,仍可继续在原选定的定点就医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糖尿病诊疗用药费用,将严格按照天津市糖尿病门特项目支付范围报销。(杨菲)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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