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印发《河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强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自建和采购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以下称鲜切药材)管理,推动河南中药材产地加工炮制一体化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工作任务,包括发布鲜切药材品种目录、制定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建立产地加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鲜切药材采购使用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产地加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具备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落实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能力;应当按品种制定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标准和规程;应当建立完整的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鲜切药材应当有规范的包装和标签,并附质量合格标识等。
《指导意见》强调,要规范鲜切药材采购使用行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应当严格审核产地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采购的鲜切药材承担质量管理责任;在产地加工企业质量追溯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等。不得从各类中药材市场或个人等处购进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不得从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或者不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地加工企业购进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不得将采购的鲜切药材直接包装后作为中药饮片销售。
此外,河南省药监局还以河南道地中药材为主,结合省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求,制定了《河南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包含丹参、柴胡等19个品种。今后,河南省药监局还将根据省内中药材种植养殖情况,定期增补和调整鲜切药材品种目录。河南省药监局还制定了《河南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对产地加工企业的包装与运输、加工管理、质量控制与管理等10个方面提出要求,用于指导省内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的加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这2个文件作为《指导意见》附件同时发布,以便相关工作规范开展。(郭婷)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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