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两法”宣贯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金秋九月,中华大地色彩斑斓。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部署,积极组织宣贯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精彩纷呈。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先后在北京和济南主办宣贯研讨会和宣贯大会,推起“两法”宣贯热潮,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上了至诚的心愿:努力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两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是药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疫苗管理法》将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疫苗监管新举措以法律形式固化,把分散的疫苗管理规范整合集成,是我国药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两法”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对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宣传贯彻“两法”,是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深化对宣传贯彻“两法”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刻认识正确理解、全面贯彻实施“两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药品监管工作的具体体现,进而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两法”宣传贯彻工作,使之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抓好宣传贯彻,执法者“打铁先得自身硬”。法律的示范效应在于执法者对法律的掌握、敬畏和遵守。他们是社会大众眼中的镜子。各级药监部门首先要重视监管队伍内部“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把“两法”宣贯作为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翔实可行的计划,采取集中轮训、网络教学、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抓好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使监管人员深刻领会“两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学懂法律条文,学通法律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在执法工作中始终做到守法、用法、护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作出表率。
抓好宣传贯彻,要使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和监督管理作出系统性规定,其目的都是为了严格管理,确保药品(疫苗)质量。但“两法”能否得到全面执行,取决于药企主体责任意识的强弱,而主体责任意识又源于药企对法律的知晓、尊崇和道德的激励与约束。因此,所有药企都必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两法”的宣贯工作,把全员接受培训教育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尤其是要重点抓好领导层和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深度培训,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两法”,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中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自觉守法、严格把关,对产品质量高度负责,对社会高度负责。同时,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对药企宣贯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抓好宣传贯彻,要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深入宣贯“两法”,也是构建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要动员、吸引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药监部门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各类媒介,利用讲座、报告会、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组织专家和药监工作者解读“两法”内容,普及药品安全知识,促进广大群众提升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利用好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对比报道,增强“两法”宣传的感染力,扶正祛邪,提振广大群众对药品安全的信心。要抓紧推进 “两法”配套法规制度制修订工作。要按照“两法”精神,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利剑高悬、重拳出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使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可遁。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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