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五个再”举措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杨柳) 10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汇报会,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会后,福建省药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对全省疫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再研判,就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做好下一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会议强调,要对疫情防控产品安全状况进行再研判。今年以来,福建省药监局将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作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前期采取了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产品抽检、会议推进和企业质量承诺制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福建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作为重要防疫物资,其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方面,监管人员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这根弦,高压监管状态不能松懈;另一方面,对于在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网络监测、投诉举报方面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到位,确保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消除。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五个再”举措。一是检查要再启动。福建省药监局和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要再制定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详细方案,确保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相关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管到位;二是风险隐患要再排查。进一步深入排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形成台账并进行销号管理;三是整改要再核实。针对前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要进行“回头看”和再核实,切实督促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对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予以劝停或劝退;四是抽检要再强化。要保质保量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置;五是处罚要再强调。以“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医疗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按最顶格处罚。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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