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刘玉玲:中药新药研发应“两条腿走路”

  • 2023-07-17 10:30
  • 作者:刘玉玲
  • 来源:中国医药报

中药新药研发通常存在以下三条路径。


一是来源于中医古籍、古代经典名方、验方等的新药,按中医理论体系研发并进行临床评价,强调辨证论治与个性化治疗;如果具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人用经验,有望免临床试验获批上市。这类中药新药多为复方制剂,药味多、成分复杂,药效的发挥不是靠某一类或某几类成分,而是“君臣佐使”相互协作,实现增效减毒。受药材来源多样性、制备工艺及物质组成的复杂性等因素影响,该类中药只有实现源头药材、炮制方法、制备工艺、质量控制等全链条的精细化过程控制,才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及疗效稳定。这一类中药新药是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主导和重要方向,2022年底获批上市的苓桂术甘颗粒即是范例。


二是从单一植物、动物或矿物中寻找有效单体成分或有效组分,按现代医学理念研发,强调药效物质基础明确、作用机制相对清楚。这类药物,通常按天然药物进行审评审批。该路径作为中药新药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因物质基础、作用机制相对清晰,临床评价与国际接轨,被认为是中药实现与国际对话的重要路径。


其中,对于含“有效单体成分”的新药,大多按化学药申报,如葛根素、紫杉醇等;少数按中药申报,如2022年初获批的1.2类中药新药淫羊藿素软胶囊。


对于含“有效组分”的新药,按旧的中药注册分类为中药5类新药(中药有效部位及制剂),如2020年初获批的桑枝总生物碱片;按现行药品注册分类则为1.2类中药新药,如2022年9月获批的广金钱草总黄酮胶囊等。有效组分更有利于多重药理作用的疗效发挥,对复杂疾病更具发展潜力,但研发难度更大,质量控制、工艺放大等技术壁垒较高。


三是对已上市中药进行改良,发展中药改良型新药。2020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明确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1类)、中药改良型新药(2类)、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3类)、同名同方药(4类)等进行分类,前三类均属于中药新药。其中,2类改良型新药,系指改变已上市中药的给药途径、剂型,且具有临床应用优势和特点,或增加功能主治等的制剂。2022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中药改良型新药纳入中药品种保护范畴。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从临床需求出发,基于有效性、依从性、安全性等的优势考虑,进行中药改良创新。


沿着第二条路径研发的这类中药,类似于欧洲和美国的植物药。早在上世纪70年代,欧洲已有药品法将植物药列为药品,植物药含植物或提取物,以单味制剂为主,通常是复合化学物质。德国药品法规在这方面具有引领性,重视人用经验,申报或已获批的植物药品种达数千个,例如银杏叶提取物“金纳多”,就是公众最为熟悉的代表产品。在美国,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2004年发布了《植物药研制指南》,2015年进行修订,鼓励支持组分植物药的发展,迄今为止批准上市的药物有两个:2006年批准的茶多酚软膏(商品名:Veregen),是一种从绿茶叶中提取的以茶多酚为主的外用软膏制剂,用于18岁以上且具有正常免疫功能的外生殖器和肛周疣(尖锐湿疣)患者的局部治疗,是FDA批准的第一款植物处方药;2012年批准的Crofelemer(商品名:Fulyzaq),来源于大戟科巴豆属植物秘鲁巴豆的红色乳胶,用于缓解HIV/AIDS患者接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RT)时出现的非感染性腹泻症状,是FDA批准的第一款口服植物处方药。


我国未对植物药进行单独分类,与之相类似的是天然药物。


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自然界存在的物质或其结构改造产物,生物活性多样化,与人类的生命健康相依相生,是新药发现的重要来源。但大多数单体因活性不够强,或毒性大,或生物利用度低,或量少难获取等,导致成药性差,需要进行结构改造。


与单纯应用化学设计的药物分子相比,来源于自然界的天然产物或其结构改造产物与人类共同生存得更加友好。因此,一旦明确了其安全性、有效性,在众多领域都更具临床治疗价值。例如,抗菌药物大多来自于微生物,许多降糖、调脂类药物来源于植物。天然药物中,植物来源的占到90%以上,其中起作用的大多数是一组或几组成分,即“有效组分”,对多病因的代谢性疾病或其他复杂疾病治疗,多组分的天然药物极具潜力,如用于降血糖的天然药物桑枝总生物碱。


含“有效单体成分”的新药,往往按化学药思路研发,在这一领域,欧美具有先发优势。相对于单一成分药物,含“有效组分群”的药物系统集成难度更大、制约因素更多,实验室技术难以转化,严重制约相关产品的研发。因此,依托丰富植物资源,在中医古籍基础上发展更具临床治疗价值的含有效组分群的天然药物,是中国新药研发有望实现赶超的突破口。


尽管天然药物具有诸多优势,但并不是所有中药都适合按这一路径发展。有些中药,分离纯化的程度越高,不仅会丧失药效,还可能会增加毒性。这需要基础研究作支撑,需要多学科密切合作,进行系统研究与科学论证。


在中医古籍基础上进行探索与研究,成功的几率相对较高。将天然药物研究模式用于中药新药研发,不仅需要多学科联合攻关以及产学研医合作,更需要跨学科的复合型领军人才,需要专业性的成果转化团队以及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资源支撑。


因此,针对中药创新,应“两条腿走路”:一条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的传统中药研发创新;另一条,则是扩大到天然产物的层面,利用科技手段提取有效成分或组分,将传统中药的研究与现代医学相结合。


两者的研发理论及临床评价体系有所不同,后者往往按天然药物进行审评审批,有明确的适应证,在临床使用时不应受“未经中医系统学习并考核合格的西医医生,不能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相关规定的限制。但由于天然药物的批准文号也是“Z”字头,没有单独分类或特殊标示,导致临床使用时很难界定其并非中成药或中药饮片。天然药物的临床价值与优势应受到高度关注。对天然药物的发展,欧洲及美国的植物药相关指南及理念,值得借鉴。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长聘教授 刘玉玲)


(责任编辑:陆悦)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